Article 41

In force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辨识本单位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养老机构应当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养老机构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撤离、安置入住的老年人,预防危害发生或者防止危害扩大,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