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