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专业技术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遵守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