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