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水平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基站建设完成后,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电磁辐射环境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电信设施电磁辐射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电磁辐射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电信业务经营者限期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