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全链条节约减损工作,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食品综合利用率,降低损失损耗。
推广应用粮油适度加工技术,提高成品粮油出品率。鼓励支持节粮减损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粮食副产品转化率和综合利用率。企业储存原粮十二个月以上的,自然损耗累计不得超过千分之二,且不得按年叠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