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县级总馆建设,提高总馆的公共文化供给配送能力和分馆的公共文化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通借通还、数字服务共享、人员统一培训、文化活动联动。
鼓励和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群众文化活动空间、阅读空间、主题功能空间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纳入总分馆制体系。
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分馆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