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科技、科协、高校、农科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选派科技人员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科技特派员,指导发展农村特色产业。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和项目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