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具体职责。

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体育、教育、科技、发展改革、民族事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有关社会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