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在进入有关单位和场所检查时,有权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责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