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听取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时,应当广泛听取本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意见;可以组成人大代表预算审查小组开展集中审查,可以聘请专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