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壮大研发实力,培育农业龙头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粮食及重要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生物种业、智慧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农业科技示范区等领域创新,强化农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应用,集成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建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成果转化,形成试验示范推广一体化格局,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农业科研项目管理,健全人才评价、成果评选制度,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产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倾斜和保障,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