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旅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