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制定本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工作计划;
(三)合理安排收购网点,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
(四)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对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评体系;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