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机关、团体、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机场、车站、广场、景区、公园、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公共场所广告的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