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支持龙头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包括产品设计、材料开发、工艺优化、批量生产、示范推广等在内的全产业链应用计划,促进产业链各环节精准对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创新产品采购应用、问题反馈和技术改进升级机制,发布优质基础产品推广目录,并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创新产品在应用中优化升级。

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优质创新产品的采购和应用力度。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