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以及开展岗位实践、在职进修、学术交流等人才培训活动。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有关单位应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自治区自主创新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开展相关的创新实践活动,培养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高等院校应当以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为导向,增设特色型科技创新人才专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