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估制度,建立综合评估与年度抽查评估相结合的长效评估机制,根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性质、从事科研活动的类型,分类建立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
综合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科技人才推荐、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