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协调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