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开采地表矿产:

(一)清江库区两岸水位线以上至第一层山脊;

(二)经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大中型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铁路、天然气管线、通讯电缆、高压输变电线等重要设施法定保护范围内;

(四)隔河岩大坝、招徕河大坝及其他电站、水库坝址规定保护范围内;

(五)地质灾害高危地区;

(六)文物保护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

在城镇规划区内从事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县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