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红十字备灾救灾设施,储备救灾物资,建立救援队伍,依法参与救援救灾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列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应急体系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