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物业服务人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修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止,并要求行为人及时整改。对行为人拒绝整改或者造成事实后果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污染物业共用部位、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予以修复、清洁、恢复原状。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人通知的期限内未修复、清洁、恢复原状的,由物业服务人处理,所需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