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