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乡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清除其新种的林木、农作物或新建的附着物。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改变土地使用现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