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规划、依法管理、适度利用,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