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民防空等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报住建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