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统称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