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设置排污口,并不得堆放、贮存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防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