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学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对危险化学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