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鼓励和支持枸杞生产经营者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法开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种植枸杞。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种植枸杞的,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枸杞生产经营者长期使用。
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种植枸杞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确权申请,并依法给予不动产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