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法律援助人员凭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利用档案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得公开的档案资料外,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对档案资料查询费、咨询服务费、调阅档案资料保护费、证明费予以免收;对原件复印、缩微胶片复印、翻拍、扫描等相关材料复制费予以减收或者免收。

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依法减收或者免收费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