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并根据考核内容注册执业。具体考核和执业细则由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未经医师执业注册,不得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注册执业的中医医师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规定接受考核。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