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出租人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向平台提交能够证明房源信息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分别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向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信息发布者根据本条例相关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