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在南北山绿化规划区域内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烤火取暖等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防火队伍,划定防火区域,落实防火责任,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制定防火灭火预案,建立健全防火制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并保持性能完好。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