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宜居高原特色城市,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排头兵,促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