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做好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管理相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