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