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自建房屋建筑位置、面积、层数、层高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规划审批管理的实施细则。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