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