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提升革命老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分类推进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革命老区基本医疗卫生设施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卫生资源向革命老区流动,协调组织高水平医院与革命老区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联体,支持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革命老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延伸。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