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
网格长应当由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组成人员或者专职网格员担任,报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备案。网格长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工作。
专职网格员主要从现有社区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基层辅助人员中选任。确需另行招聘的,由县(市)网格服务中心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统一招聘。专职网格员具体从事所在网格的管理服务工作。
兼职网格员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信访信息员、村(居)民代表、各类志愿者、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警务辅助人员等人员担任。兼职网格员协助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开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