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为三年,校车服务提供者、配备校车的学校需要延续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交申请。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取得的校车使用许可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但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