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创新主体按照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加强与省内其他市、县(市)区科技创新合作。

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创新主体按照东北振兴和哈长城市群等国家战略的布局部署,加强与相邻区域创新合作。

鼓励支持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对口合作机制,打造津长、长杭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共同体。

鼓励支持与国内创新能力较强的区域或者城市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合作关系,联合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加速创新要素流动。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