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发展数字乡村,推动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采集、治理、分析挖掘、应用、服务体系,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提供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服务,实现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精准应用与管理,推进农业农村向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