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出现偏差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责。

经确定免予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