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大风、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风需要,建设和完善紧急避难场所、避风港、避风锚地、避风带等设施,加强船舶作业、交通运输作业避风避险的规范管理,根据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加固道路、港口设施,做好防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