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采取停课等措施;除直接保障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运行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采取临时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
大风、雷电等黄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作业单位应当停止塔吊、脚手架、玻璃幕墙清洗等室外危险作业。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