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