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商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地方金融监管、港务、空港委等部门统筹推动跨境电商发展,鼓励跨境电商运营商应用数字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培育跨界电商综合集成服务商,支持跨境电商关联企业参与国家数字"一带一路"计划,促进跨境电商系统与海关、金融、税务、口岸及综合保税区等数字化系统相衔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