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智慧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共享,提升园区公共服务、产业集聚、人才服务、创新协同等智慧化服务水平;支持建设全程感知的一体化智慧园区管理平台;鼓励智慧园区系统开发服务商、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智慧园区建设和管理标准。

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业集群利用工业互联网实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关联企业、产业基金等组建产业联合体,开发推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促进产业集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